| 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1998年执业至今。现为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市众合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合伙人,工程房地产业务部主任,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本人在房地产、公司、金融法律服务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在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领域有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曾代理香港南华地产有限公司诉青岛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中国银行济南分行诉章丘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外汇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与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等数十起较有影响的案件。曾全程参与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呆账申报核销以及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山东省装饰集团公司清产核资等非诉法律服务工作,并为此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鉴证意见书共五十余份。本业务部多名律师秉承精诚合作、客户至上的原则,为开发商及购房者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代办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程序、实体上的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审查、修改、制作相关法律文件;参与商务谈判,担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常年、专项法律顾问;为房地产项目的合同订立提供律师见证;为房地产项目合资、合作事宜及股权、产权转让、抵押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因房地产买卖、租赁、拆迁纠纷的诉讼、仲裁或非诉讼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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