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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必须公开招标择优选聘管家

http://sd.house.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8:41 济南时报

  时报3月13日讯今年,新建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由开发商指定的“潜规则”将被打破。全市所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必须公开招标,择优选聘“管家”。

  今天,记者在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我市实施物业管理制度已经八年,但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开发商指定的“管家”经常出现服务不规范现象,引发的投诉也逐年增多。按照济南市房管局的部署,今年,新开工、预售的3万平方米以上的小
区,全部要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公开选择资质高、服务好的物业公司,招标率要达到100%。

  此外,开发企业在销售住房时,要向购房人明示《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新建小区物业企业与开发企业、业主的合同签约率要达100%。在新建小区实现物业企业、开发企业、业主三者权利义务的合同化、标准化。

作者:记者 赵治国 实习生 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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